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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山东加快社会救助标准城乡统筹 农村较2016年提高
  • 作者:网站采编

    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 刘通 通讯员 张立法

    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,近年来,山东不断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,逐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,加快缩小社会救助标准的城乡差距,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实现了社会救助事业的城乡统筹发展,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

    截至2022年3月,山东省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99元、721元,分别较2016年末标准提高81%、127%,农村提高幅度高于城市46%;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2016年的1.56:1缩小到1.25:1,提前完成了到“十四五”末全省力争达到1.3:1的目标;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77元、1028元,分别较2017年末标准提高70%、112%,农村提高幅度高于城市42%,城乡特困基本生活费标准之比由2017年的1.55:1缩小到1.24:1;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费标准基本实现城乡统一。

    山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,统一城乡临时救助标准,对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统一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3-12倍确定;对于困难程度较轻的急难型对象,给予1000元以下(含1000元)的临时救助;对于困难程度较重的,参照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;对于因各种原因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,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适度提高救助额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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